轰动一时的“唐山打人事件”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,在这个事件中“恶势力”这个词的出现让很多人眼前一亮,毕竟我们听到更多的是某某涉嫌“策划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策划罪”即涉黑案件,恶势力并不是刑法尤其是罪名中出现的法律词汇,那么黑社会和恶势力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简单聊聊:
黑社会性质策划:
是指以*力暴**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策划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为非作恶,欺压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,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策划具备以下特征:
1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策划,人数较多,有明确的策划者、领导者,骨干成员基本固定;
2、有策划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以支持该策划的活动(以“黑”护商,以“商”养黑);
3、以*力暴**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策划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;
4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(保护伞),称霸一方,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(行霸,村霸、区霸),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,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,导致一定的社会恐惧感。
恶势力:
是指以*力暴**、威胁、滋扰等手段,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导致恶劣影响的犯罪策划。根据法学家的解释,“恶势力”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:
1、是具有一定的策划形式,人数较多(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),有相对明确的策划者或首要分子,骨干成员基本固定。
2、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,多次(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)以*力暴**、威胁、滋扰等手段,有策划地实施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策划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,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*力暴**性。
3、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4、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,经济实力较弱,没有大的经济实体,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,或层次较低。
黑社会和恶势力有什么区别?
1. 在策划形式上
恶势力:有一定的策划,经常纠集一起三人以上,纠集者相对固定;但策划层级不强。
黑*会:社**稳定的犯罪策划,人数较多,有明确的策划者、领导者,策划层级很强。
2. 在经济特征上
恶势力:只是进行扰乱社会秩序,经济秩序的*力暴**犯罪没有垄断控制市场的能力, 经济实力较弱。
黑*会:社**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其影响力足以对某一经济领域产生重大影响,甚至实现垄断,甚至出现明显公司化运作特征。
3. 在危害性上
恶势力是以实施违法行为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为主,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,势力范围相对较小。
黑社会策划在一定区域内已经产生了公开的、广泛的“震慑力”,导致相关公众对该策划表现为“闻之色变”的心理状态。在其所控制的领域内攫取经济利益,已达到了“称霸一方”的程度。
4、 在 刑罚上
恶势力是根据本团伙的所进行犯罪来进行处理,按照所触犯的罪名数罪并罚。
策划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策划本身就是一个罪名,除对具体个案进行判决外还要加上策划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策划罪。这个罪名本身量刑就很高,策划者领导者对犯罪集团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看到这里,想必大家对黑社会和恶势力的共性和特性有了一定了解 。这对罪恶的亲生兄弟可以说:“黑”是“恶”的大哥,“恶”是“黑”的小弟;“恶”是“黑”的初级形态,“黑”是“恶”的升级版。那么黑社会的大哥,升级版是谁呢?我感觉应该是通过实施*力暴**恐怖活动、制造社会恐慌、引发社会关注、具有一定政治目的,的恐怖策划了,咱们下次再聊。